做老百姓的贴心人
——记桠溪司法所所长陈生佺
他是律师吗?不是!他有科班底子吗?也没有!可他却被人们亲切地称为信得过的“公益律师”。他就是桠溪司法所所长陈生佺。
“到了这个岗位就要做好这项工作”
说起陈生佺的司法情缘,还得从 1997年说起。那年,陈生佺初到桠溪司法所。这对于陈生佺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,也是一个新的考验。为了尽快进入角色,掌握司法行政业务知识,他不知挑灯夜战“恶补”了多少个夜晚,内心只有一个念头:干一行爱一行,到了这个岗位就要做好这项工作。
在接任工作的一年时间里,陈生佺分别通过了法律专业证书班的学习和省法律工作者资格统考,之后完成了苏州大学法律系专科学习,接着又报考东南大学远程教育法学本科并顺利毕业。法律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,使他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基本工作技能有了全新的提高。
干好司法行政工作,可是不容易。量大面宽,琐碎繁杂。权力不大,责任不小。大到人命关天,小到家长里短,什么都得管。陈生佺从不怕麻烦,更不敢有一丝怠慢和厌烦。哪里发生冲突,他总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;哪里发生纠纷,他总是第一个赶去调解。正因为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,所以他明白,面对一些激烈的纠纷,处理要及时,否则就可能酿成大祸。
“老陈就是‘110’,‘出警’比谁都快”
基层司法所要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,必须要有一个务实的作风,只有真正地把群众的事,装在自己的心坎里,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。这需要诚心、热心、耐心、细心地将各项工作认认真真地做到老百姓的心里去,才能让群众满意,才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。
有人开玩笑说:“老陈就是‘110’,‘出警’比谁都快。”这话说起来容易,可做起来却是极其不易。1998年1月11日,桠溪镇原顾陇乡官庄村杨某女与同镇林茶综合场的杨某男发生纠纷,一气之下在杨某男家门上自缢身亡。死者家属纠集亲属多人前来闹丧,陈生佺闻讯及时赶到事发现场,见杨某男家部分财物已被毁坏,围观者近百人,却无人敢阻拦。杨某男也躲避在外不敢进门,而死者家属正欲在杨某男家堂屋打坑埋尸体。眼看矛盾进一步激化,陈生佺连忙拨开围观人群,夺下死者儿子手中的钉耙,然后苦口婆心地对其进行劝说,晓之以法,动之以情。待事态稳住后,他还会同有关部门和村委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。
那些日子,无论天多冷,风多大,陈生佺都坚持到现场蹲点。他不停地安慰着死者家属,与他们反反复复地协商着善后赔偿事宜,为他们安排生活。连续多日的调解,一件事一件事地商量,一条合议一条合议地记录。通过无数次的协商,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。
“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,群众的事再难也要办好”
在日常工作中,调解矛盾纠纷占了很大比重。陈生佺始终坚信:“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,群众的事再难也要办好”。如何贯彻调解优先原则,公平、公正、及时地化解社会矛盾,让各方满意?他在化解矛盾中总结出了“四心调解”原则,即:是非曲折要有公心,化解矛盾要有信心,说服教育要有耐心,维护稳定要有恒心。
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,陈生佺把社区矫正工作视为挽救特殊对象的重要手段。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,他坚持创新工作机制,对矫正对象坚持“正面引导宽严相济、敢于碰硬晓之利害、肯定成绩春风送暖”的工作思路,坚持按规定的工作流程强化矫正工作的督查指导,并在矫正对象内部开展“肯定成绩、学习先进、改过自新”等多种活动,积极转化被帮教安置对象的消极面,使他们顺利地重新融入社会。
十年磨一剑。在司法所岗位上的15年中,点点滴滴的经历累积在陈生佺的笔记本内:有夫妻反目,破镜重圆者;有婆媳不和,重归于好者;有邻里成仇,握手言和者;有拳脚相向,相逢一笑者;有挟私抱怨,化干戈为玉帛者;更有失足者重新回归社会,为社会作出贡献的……
“百姓的认可,就是最大的荣誉”
为了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。陈生佺不断创新举措,努力将普法工作做好、做活。除了平时专门安排的普法工作外,他还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在纠纷调解、对社区矫正对象初始教育和深入单位指导工作的全过程中,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矛盾纠纷激化,指导和帮助镇村两级实施依法治理和村民自治有序推进。
陈生佺以朴实的人生理念,在平凡又特殊的工作岗位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。他本人多次被评为“优秀公务员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市级人民满意司法干警、综合治理安置帮教先进个人,还荣获江苏省优秀调解员、防激化先进个人、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、南京市“四五”普法先进个人、南京市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、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多个光荣称号。面对这些荣誉,陈生佺并没有忘乎所以,他还是坚守着自己的那句话,“百姓的认可,就是最大的荣誉”。
作为桠溪司法所所长,陈生佺坚持严以律己、以身作则,在他的带领下,桠溪司法所的工作每年都有新的起色,连续多年来,先后被评为县先进司法所、“三五”普法先进集体、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、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、省级人民满意司法所,还曾荣获市司法局集体三等功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