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司行【2011】第12期
2011年7月7日
我局分层次抓局机关作风建设
7月7日下午5:00我局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,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吴卫国、县长沈剑荣同志在县委十届十四次全体(扩大)会议重要讲话精神,特别是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要求。会议由县局主要负责人主持,着重分析了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目前存在问题、原因,及时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机关作风建设有新起色。近年来,我局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打造一支能干事、干成事、不坏事的干部队伍,先后下发了局机关内部管理14项管理制度,并汇编成册、人手一册,手机短信日常提醒,每月10日政治学习等,整体上来说,大家遵章守纪,工作尽责尽力,机关作风明显好转。但也有少数人认为所处部门无职无权,存在侥幸麻痹思想;也有极个别人认为自己年龄偏大,船到桥头车到站,存在松散不求上进思想等,凡此种种,不仅对工作十分不利,而且对机关整体形象十分不利,必须认真加以克服。为此县局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机关作风建设整改会上重申两点意见:一是进一步学习机关管理14项制度,切实提高“我荣局荣,我耻局耻”意识,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,绝不姑息。二是分层次、严要求,抓好局机关作风建设。要求每一位县管干部,无论是实职还是退居二线的,均要做作风建设的表率,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,对其存在的问题可直接向县纪委、组织部门举报反映;局中层以下干部若出现违反工作纪律、破坏工作环境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的,立即作待岗处理,个人需作书面深刻检讨,电脑外网两年内不得使用。是中层干部的,报组织、人社部门审批后不得再担任中层干部职位;若为本单位聘请的合同制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,一经查实,立即辞退。
报: 县四套班子领导,县委政法委、 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、
县公安局,市局行评办,县行评办
发:各司法所,各法律服务单位 2011年7月7日